转学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04文章来源:学生工作部 浏览次数:

转学公示

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转学相关规定, 依据黑龙江工业学院出具的转学函,因该学校专科专业停招,退伍学生无法在校继续完成学业。经学生本人(饶永祺,考生号20511502123137)申请,转入我院现代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继续学习。我院学生工作部对该学生的申请材料逐级审核上报后,经学院院长办公会【2023年7次会议】研究,同意饶永祺同学的转学申请。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4月5日—2023年4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我校学生工作部反映。

联系电话:0453-6402700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部

 2023年4月4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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