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节水节电制度

发布时间:2015-06-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生活用水、用电集中,为提高广大学生的节水节电意识,有效利用水电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首先树立列节约意识,增强节水节电责任感,并不断对学生进行不同形式的节水、节电教育。

二、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每天要进行一次水电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巡视,发现浪费水电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有水电设施的损坏情况要及时报到维修班予以维修。

三、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人离水停,杜绝“常明灯,长流水”等现象。

四、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杯、电热棒等大功率发热电器。

五、不准在公寓内乱接乱拉走廊和其他房间的灯线。

六、未经学校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公寓区的水电。确因工作需要者,经同意后,由学校水电服务部门负责安装水电设施,费用自理并按规定交纳水电费。

七、公寓用电实行“定量使用,超量收费”原则,各房间按规定定量供电,超出定额部分,由房间内成员另行购电。

八、公寓内照明灯具损坏需更换的,由公寓维修人员负责更换,不准学生随意更换大功率灯具。

    九、凡违章用电者,一律没收其用电器具,并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酿成事故者,必须赔偿全部损失并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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