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门锁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5-06-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学生寝室的门锁管理,确保学生人身财物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学生寝室的钥匙由主管学生公寓的负责人统一管理,各栋学生公寓的钥匙,由本楼管理员保管。

二、管理员不得擅自将钥匙借他人使用。

三、非管理员因工作需要,需拿钥匙开学生寝室门的,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

四、学生寝室维修或领导来检查需要开寝室门的,需做好登记并由管理员陪同。

五、学生把钥匙遗忘在寝室内,要求借用原配钥匙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确实是无法找到本寝室同学,事情紧急的,凭个人有效证件登记后,由管理员帮助开门。

六、学生寝室钥匙遗失,必须及时向管理员报失,以便及时换锁,保证寝室安全。

七、发现学生私自配制寝室钥匙的,按学院规定处罚。

八、学生故意破坏寝室门锁者,除照价外,按学院治安管理条例处理。

九、毕业生离校前,寝室钥匙由舍务中心统一收回。

    十、每学期由舍务中心统一对全院学生寝室门锁安全进行检查维修。平时由学生报修,管理员及时检查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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