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党员活动室制度

发布时间:2014-09-2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实施学习科学发展观,经学院党委决定在学生公寓成立学生党员活动室,建立公寓党建办公室,为保证学生党员活动室能真正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达到“以舍风促学风以学风促校风”的目的,特制定党员活动室制度(活动内容)。

一、学生公寓党员活动室基本任务: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学院党委的决议。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文化和社会实用技术。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经常了解广大学生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5、充分发挥党员和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的前提工作。

6、 在寝室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建设高等示范校做铺垫。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1、学生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由公寓党建办公室组织。

2、民主生活会,要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从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方面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认识,解决矛盾,谋求发展。

3、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通知委员做好准备。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广大学生的意见。

4、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充分体现党内生活会思想性、原则性。

5、因故缺席的党员可以提交书面申请,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党员活动室负责人转告缺席人员。

6、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报请学院党委派人参加,进行指导。会后,要向学院党委做出书面报告。

7、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和向学院党委汇报。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学期进行1次。

2、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作为内容。

3、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向支部大会作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测评,也可组织部分普通学生代表参加测评。

4、公寓党建办公室将测评情况及时通知每个党员,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做出限期改正或报请学院党委办公室做出处理决定。

四、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学院党委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2、学习时间: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

3、学习组织:党员学习由各个党员活动室组织并做好学习记录。

4、学习要求:参加学习的党员要做好学习笔记,并向党支部交学习心得体会。

五、“三会一课”制度:

1、各党员活动室负责人会议,每周召开一次。主要是贯彻执行学院党委的指示、决定;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处分和自身建设等问题;讨论决定其它重大事情。

2、全体学生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主要是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和学院党委的决议、指示,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听取各党员活动室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选举产生补选党员活动室负责人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3、各党员活动室会议,每周召开一次。主要是公寓党建办公室的决议,向党员布置工作;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广大学生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酝酿讨论党员发展、转正及对党员的处分等日常工作。

4、上党课,每学期一次。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的教育,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以及形势教育等。

 

 

                                                               公寓党建办公室

                                                          201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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