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2023年暑期受灾地区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专项工作方案
近日,受今年第5号台风“杜苏芮”带来的影响,我国多地遭受强降雨,引发了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另外,今年第6号台风“卡努”已进入我国东海,受“卡努”及其外围环流影响,我国东部沿海等海域将有持续风雨天气。
学院密切关注灾情,时刻牵挂着身处受灾地区的同学,现已启动2023年暑期受灾地区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专项工作。若同学家中因受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可第一时间与所在系部辅导员联系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院专项工作小组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帮扶,全力保障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一、专项工作小组
组 长:丛培鑫
副组长:任运国
组 员:邹 明 丁 飞 张绍男 张文光 赵 东 杜震宇
栗延斌 齐光宇 齐大波 蒙 冲 杨镜雅 柳忠栋 张朝栋 柏 鑫 李 琦 席 莹 潘永昌 徐珊珊
二、工作目标
1、确保受灾学生的基本生活保障:为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学生提供紧急生活援助,包括食物、衣物等,确保他们在灾难中的基本生存需求得
到满足。
2、减轻受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为受灾家庭提供一定数额的经济援助,减轻因洪涝灾害造成的家庭经济压力。
3、为受灾学生提供心理援助:针对受灾学生心理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化解重大事件造成的心理危机,帮助受灾学生度过难关。
三、资助对象
遭受洪涝灾害的我院全日制在籍的中、高职学生。
四、认定等级
一档(严重)受灾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因洪涝灾害伤亡或被政府宣布失踪;经济损失较大,生活困难。
二档(较严重)受灾学生:本人现居住房屋完全倒塌(或被政府相关部门判定为危房需强制拆除)或严重受损(不经修缮暂无法正常居住);经济损失比较大,生活比较困难。
三档(一般)受灾学生:本人现居住房屋部分受损(出现裂痕等)或家中田地、农作物受损;经济损失较小,生活一般困难。
五、资助方式
1、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符合资助条件的受洪涝灾害学生需填写《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暑期受灾地区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应受灾佐证,经本人申请、系部认定、学工部复核后发放困难补助。同时,学院根据受灾情况可为严重受灾学生提供食物、衣物等紧急生活援助。
2、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
按照学院关于勤工助学管理规定,对申请勤工助学的受灾学生优先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3、心理援助
关注遭受洪涝灾害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学生心理状况,我院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将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化解重大事件造成的心理危机,帮助同学们共度难关。心理援助咨询电话:0453-6490118。
六、报送时间
请各系将《申请表》和《汇总表》于2023年8月6日17:00前上报给柳忠栋老师。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系部要把受灾学生资助工作做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对在籍学生进行全面摸排、精准摸排,及时掌握受灾学生情况,密切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严格程序。各系部严格组织受灾学生如实填写《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暑期受灾地区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应受灾佐证,经本人申请、系部认定、学工部复核后发放困难补助。
3、加强引导。各系部要对受灾学生讲实、讲细资助政策,辅导员要及时关注本班级受灾地区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加强励志教育,使其积极投入到新学期的学习生活中。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