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先进班级评选标准

发布时间:2003-10-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 评选条件:

1. 思想品德好

全班同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认真上好政治理论课和德育教育课;班级团组织生活正常;有一支积极肯干、团结一致的学生骨干队伍,能协助班主任或辅导员做好日常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班集体有积极向上、共同奋进的精神风貌和较强的凝聚力。达到以上要求可获基础分100分。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表现,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加分和扣分。

1)每学期组织4次以上政治学习活动且学习效果良好,有学习、讨论记录,加10分;组织学习活动不足4次的不加分不扣分;没有组织学习活动的扣10分;

2)政治课成绩不及格率(不及格人数占全班人数之比)超过5%的扣10分;

3)要求进步的同学增多,交入党申请书同学的比例(占班级人数的比例)一半以上,加10分;一半以下加3分(比例为零不加分)。

4)团支部活动健全,工作正常,每学期3次以上组织生活的加10分;团支部活动健全,工作基本正常,每学期1~2次组织生活的加5分;团支部工作一般,没有组织生活的扣10分;

5)集体意识强,团支部、班委干部团结协作、形成坚强核心,经常组织活动,同学反映好的加15分,班集体较散,班集体的凝聚力差,扣10分。

2. 遵纪守法好

全班同学都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举止文明,爱护公物,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与文明校园建设,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达到以上要求或获基础分100分。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表现,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加分和扣分。

1)全班同学积极参与校纪校风建设,积极献计献策,效果良好的酌情加15分;有一半以上同学参与校纪校风建设,效果良好的加10分;

2)积极认真完成院、系交给的各项任务的加20分;基本完成院系交给的各项任务的加10分;没有完成院系交给的各项任务的扣10-20分;

3)学雷锋,树新风,能坚持做好事的酌情加5-10分;班级集体学雷锋做好事,经系里确认,可加5-30分。有见义勇为行为的,经院、系确认,可加10分。

4)能组织寒暑假社会活动,每组织一次(参加人数80%以上)加15分;寒暑假参加社会活动人数在50-70%50%以下的分别加10分、加5分(以上交的《社会实践表》为准);

5)获院级以上社会实践荣誉的每人次(文章或事)分别加10分;

6)受院系通报以上处分的每人次分别在班级总分中扣除:

系通报批评扣5分;院通报批评扣10分;警告扣15分;严重警告扣20分;记过扣25分;留校察看扣40分。勒令退学扣60分。

3. 勤奋学习好

全班同学都能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严明学习纪律,学习勤奋踏实,互帮互学,团结友爱。达到以上要求的可获基础分100分:

学风端正,学习气氛浓厚的,酌情加1----10分;

班集体每组织一次学术、科研活动加10分;

全班同学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75---85分(含75分)、60----75分(含60分)的分别加40分、加25分、加10分;60分以下的扣10分。

违反课堂纪律,每人/次扣2分;

4.文体活动好

全班同学都能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班级活动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文娱活动。达到以上要求均可获基础分100分。

在符合基础分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表现,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加分和扣分。

1)全班经常有一半以上的同学参加各种文娱活动、体育比赛,酌情加10分。

2)全班同学体育达标率低于85%的,扣20分;

3)全班参加各类比赛取得院级名次123名的分别加10分、加7分、加3分;在院运动会上取得前3名的每名次加5分,其他的加2分。

4)经常参与组织系里大型文体活动的酌情加1---10分;适时组织班文体活动,同学参与踊跃,反映好的加7分;偶尔组织班文体活动的加2分;基本没有组织班文体活动的扣10分。

5.清洁卫生好

全班同学都能有良好的劳动观念,生活节俭,讲究卫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做好清洁卫生工作,经常保持教室、分担区和宿舍的洁、齐、美,可获基础分100分。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表现,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加分和扣分:

1)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教室、宿舍文明建设,效果良好,并能经常自发搞好卫生加20分;积极参加教室、宿舍文明建设活动,效果较好的加10分;卫生工作做的好,获院通报表扬的班级加10分,获院系通报批评的班级扣10分;获院“标兵宿舍”和“文明宿舍”称号的每间宿舍分别给所在班级加10分和5分;受院系通报批评的每间宿舍给所在班级扣5分。

2)在每年宿舍评比中有“脏乱差”房间的班级不能参加评选;

3)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往窗外乱扔杂物、乱倒水,乱倒剩菜剩饭,在走廊烧纸、跳绳、打球,打麻将等)的班级,不能参加评选。在作息时间高声喧哗、放音乐影响他人休息等,经管理部门确认的每人次给班级扣2分。

当学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被评为先进集体:

1)学生受到记过处分三人次以上;

2)宿舍不合格率在5%以上,宿舍不合格率=不合格宿舍次数/(宿舍总数×参评次数);

3)考试有作弊者达两人次以上;

4)上课(含自习课)经常有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现象;

5)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不能按要求保证参加人数与纪律秩序两次以上;

() 评比办法

先进班级的评选工作按院、系两级进行,参加评选的班可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由各系初评后,填写《先进班级申报表》,附具体评分,并根据创建先进班级的具体要求,按10%的比例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根据上报材料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进行评审,评出先进班级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学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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