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发布时间:2003-10-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崇高的理想和集体主义观念,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二)学习成绩好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加实践实习活动,具有较强的专业基本技能,学年各科考试成绩均在80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在良好以上。

(三)锻炼身体好

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努力增强体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

(四)无旷课和其它违纪行为,学年记实综合测评总成绩达到优,德育、体育考评成绩分别达到“良”以上。

二、 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不超过班级学生人数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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