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9年度服兵役地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关于报送2019年度服兵役地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80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2020学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地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校学生应征入伍

申请条件: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学生。

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纸质版两份(加盖学院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应征入伍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号

二、高校学生退役复学

申请条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回校复学学生。

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纸质版两份(加盖退役安置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院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退伍证复印件两份,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号

三、退役士兵入学

申请条件: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入全日制高校的退役士兵。

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纸质版两份(加盖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学院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退伍证复印件两份,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号。

四、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在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参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相关办法享受优待”。符合应急〔2019〕37号文件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纳入本次统计范围。

五、报送时间

各系部通知符合条件学生于10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综合214室。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学工部

                       201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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